杂谈丨学会区分合同条款与陈述
白癜风怎么能治好 http://m.39.net/pf/a_6706972.html 今天CMA菌跟大家来聊一下如何区分合同条款(terms)与陈述(representations)。很多同学可能会认为合同条款是白纸黑字写在合同中的条款。而陈述是在合同订立前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物(买卖合同中买卖的物品就是标的物)相关信息的描述。 事实上,这种认知是不准确的。明确写在合同中的条款毋庸置疑属于合同条款。但是,在合同订立前,当事人对于标的物的表述也有可能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图片来源于pixabay 我们要跟大家聊的就是如何区分在合同订立前对标的物的表述,哪些能够成为合同条款,哪些只是陈述。之所以要对其进行区分,是因为违反合同条款与违反陈述产生的法律后果是不同的。合同条款是确立合同当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反合同条款属于违约行为(breachofterm)。而陈述是谈判过程中双方的表述,目的是为了吸引对方签订合同,违反陈述属于虚假陈述(misrepresentation)。法律后果不同在于违约导致赔偿救济要多于虚假陈述导致的赔偿救济。因此,区分表述中的条款与陈述是相当重要的。 *图片来源于pixabay 如何进行区分呢?一般我们会从三个方面去判断当事人的表述是否属于合同条款。 ▲第一 我们要考虑的是做出表述的时间,离合同签订的时间间隔,间隔越近越有可能是合同条款。例如,买方准备在合同上签字时,与卖方确定是否自己购买的商品会送货上门,卖方承诺会送货上门。尽管合同中并没有“送货上门”的条款,但卖方的表述离签订合同的时间间隔很近,所以此表述属于合同条款的一部分。如果卖方未能送货上门,属于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卖方赔偿。 然而,案例的情形如果是买方在逛街时走进了卖方的店铺,询问卖方购买商品是否会送货上门,得到了肯定的回答后,买方并没有立刻购买,而是一个星期后才与卖方签订合同。合同中并没有写到“送货上门”,且买方在签订合同时也没有再次向卖方确认关于送货事宜。事后,如果卖方没有送货上门,虽然确实违反了卖方自己的表述,但是表述与合同签订的时间间隔过长,只能算是虚假陈述,不属于违约。 *图片来源于pixabay ▲第二 我们要考虑当事一方的表述对另一方的重要程度。表述对接受信息一方重要程度越高,越易被认定为是合同条款。例如,买方打算购买啤酒花,一再强调必须是没有经过硫磺处理过的啤酒花,就算是多付一些钱也是可以的,卖方许诺卖给买方的啤酒花没有经过硫磺处理。因此,买方与卖方签订了买卖合同,但合同中并没有“啤酒花没有经过硫磺处理”的相关条款。收到啤酒花后,买方发现其中有一小部分是经过硫磺处理过的。虽然,合同中没有提及此条款,但买方一再强调啤酒花是否经过硫磺处理对其来说很重要。因此,卖方违反此表述属于违约。 ▲第三 我们要考虑表述是否是由拥有专业知识的人做出的。由拥有专业知识的人做出的陈述更易被认定为合同条款。例如,我们从4S店购买一辆车,4S店告诉我们关于这辆车的性能,就算没有写在合同中,由于4S店拥有关于汽车相关的专业知识,这些表述也更容易被认为是合同条款,不仅仅只是陈述。 综上所述,用来区别陈述与合同条款的三个方面可以归纳为3个英语单词:When,importance,和specialknowledge。 本文由CMA考友论坛整理发布,编辑:CMA菌,泽被天下,稷往开来。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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