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忽如寄,寿无金石固。

不如饮美酒,被服纨与素。

——《古诗十九首·驱车上东门》

我不太会喝酒,只爱尝味儿。我也讨厌酒桌上虚头巴脑的那一套。

但冬天,跟好朋友喝一杯,感觉又不同。那时候,喝酒好玩处不只在酒,在喝酒的人、情境、心情。不同的地方,喝酒的风范,真是不太一样。

头几年,我和王校长,师大炮,何主任等几个兄弟老在一起过圣诞节,他们说要喝酒聊天,拉人来凑热闹;朱科长听说了,喜动颜色。当天晚上,刚做好了一桌大餐,打开一瓶82年的飞天茅台,各斟半杯,正且饮且饮,有兴冲冲敲门声。

开门时,见那朱科长背个大包压弯了腰,忍者神龟般杀进来。拉开包拉链:老白干,二锅头,伏特加、葡萄酒、梨子酒、苹果酒、各类果汁、啤酒、杜松子酒、朗姆酒,还有一包韭菜馅大饺子。

他抬头看看桌子上,我们几个人分享的那孤零零一瓶酒,满脸疑惑:

“你们不是要喝酒吗?”

(就几个人分一瓶,也叫喝酒?)

各人心里,酒和酒又不一样。

比如我老爸,就觉得酒只分两种:有劲的,没劲的——有劲的是蒸馏酒,没劲的是酿造酒。我妈是山东人,则认为酒该这么分:舅舅们喝的酒,叔叔们喝的酒——对舅舅们的酒量,我深为敬畏,谈虎色变,平时饮宴,襄阳的叔叔们叫板,任怎么喝都奉陪;遇到山东来的亲戚,上桌前先给人认个怂告个罪,才敢动杯子,还经常叮嘱我们别和山东的亲戚喝酒,因为我亲眼看见我表舅一早一个人喝了三海碗高度白酒,没事一样去上班。

我叔叔当年结婚,场院里摆酒席,两头猪,请遍同僚;三位山东来的亲戚,只坐在角落里,微笑,喝酒。

本地襄阳的小伙子,年轻气盛,能对着啤酒瓶吹喇叭,就觉得自己有本事了;举着啤酒瓶,上前去挑事:听说北方朋友能喝,咱们干一个?

山东老乡摇头:不要了吧……

襄阳小伙子不更事:不行不行,大喜的日子!

山东老乡三四番推不过,于是来了句:我们不习惯喝黄酒和啤酒,这样吧:你们诸位喝啤酒黄酒随便,我们陪着喝白酒,如何?

结果是:等猪头肉上桌时,襄阳的小伙子全被啤酒干倒了;山东老乡稳如泰山,继续一杯一杯,喝水似的抿着白酒——这酒量!

我父亲那辈襄阳人喝黄酒,四季不能离手。夏天晚上,街边小店,冷黄酒下点儿黄瓜段,花生米,兄弟们就能敞开聊;到冬天,“黄酒不能冷喝!——烫热了喝!”讲究些的,把黄酒壶搁热水里;图痛快的,就用铫子搁灶上,黄酒热得满屋飘香,大老爷们乐颠颠跑去,抿一口,眯着眼,嘴里发丝丝声,美得很。余华《许三观卖血记》里,每次许三观卖完血,就去酒店,很仪式化的:炒猪肝,黄酒温一温——在老年代,这就是最受用的事了。

虾米的老爸,以前在老屋住的时候,每到吃饭时,把小圆桌支在门口,把酒壶搁热水里,用一个专用的酒壶,每顿就一盅,不多也不少,头顶着大树、夕阳和虫声,滋溜溜,一口口抿酒,跟邻居聊,和我们聊,平时耳朵听不清,喝了几口酒,就听可清楚了。

以前白酒我不懂,但看我爸喝惯白酒后,觉得黄酒和葡萄酒只是饮料,“小孩子喝的东西。”他能尝出有些酒有水气,不厚,好的酒应该醇厚绵甜。

有次沈阳分行的女同事来襄阳时出差,找我玩,我请她去南街东北人开的吉林饺子馆吃午饭;她吃了两个白菜馅儿饺子,停了筷,眼愣怔,“缺点儿啥。”我问她:“馅不对吗?”“不是。”扬手叫老板,“先给我来点蒜,再来瓶烧刀子!”

蒜来了,剥开啃一口;开了烧刀子,喝了一大口酒,脖子梗了梗,眼眉一下就软了,笑意尽在眼角荡漾,“这就对了。”

她请我喝一口,我却情不过,也来了一口,就觉得大脑里闪了个鞭炮,咚一声晕呼呼,不由自主就笑起来:“好喝!”

然后话匣子打开合不上,哗啦啦的。就蒜,就酒,纯素馅儿的饺子都格外香而有味。

啤酒论该是麦芽酿的,历史书说典出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延至埃及:修金字塔的诸位就喝啤酒抵抗烈日,克里奥帕特拉女王还用啤酒来洗脸。但那会儿的啤酒没有啤酒花,太甜了。直到啤酒花加进去,才苦中带香,清新爽冽。

好啤酒不能等,也不宜咂嘴慢品;倒满一大杯,泡沫盖住酒,以免香气逃逸;趁冰凉且泡沫丰满时,尖着嘴伸进泡沫里,咕嘟嘟一气儿喝完,痛快之极。待久了,凉意也去了,泡沫也散了,只是一杯苦水,无趣得很。

有一年暑假,我带美滋滋去青岛玩儿,黄昏向晚,从栈桥出发沿路溜达,买罐啤酒,看见有卖烤鱿鱼的铺子——青岛遍地都卖烤鱿鱼——就买一堆;因还没到天黑,生意还没到最红火时,膀大腰圆的老板也闲着,就摸出一塑料袋啤酒来,自己喝一口,问我:“要不要?”

我给吓着了,说我喝罐装的就成;老板点头,于是又豪迈的咕咚了好大的一口,圆起腮帮漱了漱口。

说回开头,那位朱科长,看着生猛,确实酒量也就一般。经常喝醉掉东西,酒吧里和小混混打架,KTV里一个人霸者麦鬼哭狼嚎,还曾经喝醉把脚崴个粉碎性骨折,这些以后再表。

在我们襄阳,喝酒也叫“吃酒”,顾名思义,喝酒需要就菜:牛杂、炒花生、凤爪、铁板烧、卤牛肉、酱鸭、海蜇头、卤菜、白切羊肉,数之不尽,几百样小菜,围着一两样酒;我看外国人喝酒,常是两三样小菜——腌黄瓜、大饺子、香肠——配许多种酒,那是真喝酒。伏特加自是主流,啤酒当饮料随时灌着玩。

我以前上班的时候又一次接待国家级的检查组,来的带队的领导是个山东大汉,每顿饭一斤霸王醉,而且中午整了晚上还可以继续,还是能连续作战型的,一天两天我还是陪的住,三五天后就卡不住了,不过这位领导有一个特点不擅长喝啤酒,于是在结束考核钱的前一天晚上宵夜的时候我把啤酒小王子师大炮喊来,点上一只烤全羊,三件啤酒。当天夜里师大炮和领导两人勾肩搭背搀扶出烧烤店就摔了一脚,我就知道这事成了。妙在这领导喝酒归喝酒,醉归醉,说话还是算数的。第二天考核结束,成绩全部为优。师大炮又立一功。

其实,我感到,喝酒其实无所谓境界。对喝酒的人和事情,都不必去当真,不管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只当成是喝酒时的一种乐趣,只要当时喝得高兴,陶醉,忘我了,酒后,管他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只要没有伤害到人和社会,就是最快乐而有意义的事情了。

喝酒的境界,我都喜欢。我喜欢许多认识的,不认识的人,围坐在一块,故作客套,高兴的喝酒。也喜欢和互相了解,认识的人在一块喝酒。偶尔孤独,寂寞,有没有人陪伴,无法排遣寂寞时,偶尔也独酌一次。

遗憾的是,李白独酌,能写出那样美好的诗句,我独酌之后,留下的,只有沉醉,和更深的孤独。

病了,有三年没喝了。

戒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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